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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计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

发布日期:2017-08-31   作者:统计学院宣传中心   点击:[]

根据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推免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,作为对落实学校规定的具体执行依据和补充说明。

一、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和监督工作组

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,具体组织实施本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,人员组成如下:

组 长:刘定平

副组长:孙海平、周福林

成 员:赵乐东、贺文星、商 勇、张志雷、汪彩玲

靳刘蕊、张 淼、郭大鹏

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组,负责推免遴选工作的监督,人员组成如下:

组 长:徐金安

副组长:卫思祺

成 员:王磊军、郭 粹

二、严格按标准条件和程序开展工作

(一)确定名额

院遴选工作组按学校分配名额确定等额推免生人选和候补人选。

(二)传达通知

院教学办公室将相关政策文件、工作程序、名额指标等传达到应届毕业生。

(三)学生申请

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条件的学生,可以提交推免申请。需填写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》一式两份,连同表中提到的成绩、成果、奖励、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提交到院教学办公室。学院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。

(四)计算学习成绩

院教学办公室计算学生的学习成绩。学习成绩指学生的前三年所有课程历年加权平均成绩(百分制),各课程成绩的计算均按首次考核的成绩确定。

(五)计算素质成绩

院团总支根据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、创新创业素质、日常表现等,确定学生的素质成绩。

素质成绩的具体计算依据是学院实行的素质拓展综合评价积分(以下简称综评分),计分原则和办法详见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制度实施细则》规定的“量化考核分”部分,主要计分范围如下:

1、德育素质部分,包括日常行为规范、院学生干部职务分、校级学生干部职务固定加分、宿舍管理加分

2、智育素质部分,包括参加各类比赛加分、社会活动奖励分

3、体美素质部分,包括体育项目训练分、文艺项目加分、志愿活动加分

对综评分按以下公式进行数据标准化处理后,记为素质成绩(满分100分):

(以上最高、最低的统计范围为报名申请学生)

(六)组织面试

面试小组由3人组成,由科研能力强、职称较高、英语口语和专业英语水平较高的老师组成,至少两人为副高以上职称,具体人选由遴选工作组确定。

主要面试学生的外语程度(包括理解能力、口语表达能力、专业英语水平等)和科研潜力(包括在校期间参加的科研或准科研项目、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和对科研工作的认识等)。

面试满分100分,其中外语程度和科研潜力各占50%。

(七)合计综合分数

院教学办公室按照学校规定的成绩比例(学习成绩占 90%,素质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%),计算学生的综合成绩并排名。

(八)确定名单及公示

院遴选工作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指标,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(含候补人选)并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日。

(九)填报审核

学院等额推荐的学生,填写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《推免生登记表》),经学院遴选工作组审核盖章后,报学校教务处复审。后续程序参见学校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。

三、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公示和监督

学院对成绩排名和初选名单在院网站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反映到院教学办公室或团总支,院遴选工作组、监督工作组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。

监督电话:86159307 监督邮箱:hueltj@126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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