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》(河财政教[2014]16号)文件及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17年度转专业、专业分流以及主辅修专业互换等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河财政教【2017】36号)文件安排,经学院审核、教务处复核,现将2016级本科生具有转专业报名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公示。公示名单中的学生具有在2017年度转专业规定时间内,申请转入同批次本科专业的报名资格。经个人报名申请、转出院系审核同意、转入院系考核通过、学校批准后,可转入申请专业学习;其中备注中注有“绩点达3.8及以上且成绩排名在3%以内”字样的学生,一般可在同录取批次专业范围内选择专业,经转入院系同意、学校审核批准后,转入申请专业。(公示名单中,绩点为平均学分绩点,排名方式为按专业方向排名,排名并列学生按同名次计算)。
如对名单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向院教学办公室反映。
公示期:2016年4月28日—5月3日
电 话: 0371-861593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