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(教学〔2023〕2号)、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〔2024〕1号)等文件要求,结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,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。
一、复试考生
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》中统计学专业和应用统计专业考生。
二、复试形式及考生准备工作
1.复试形式
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形式。
2.考生准备工作
(1)个人证件。复试须随身携带个人身份证(原件)、准考证。
(2)复试文具。提前准备考试用笔、无存储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文具。
(3)考生资格审查材料。资格审查清单详见第六部分,3月29日14:00前将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cdtjfs @126.com,并于3月30日上午提交纸质版。
三、复试内容及要求
1.复试主要内容包括:专业笔试、综合能力测试(面试)和英语能力测试。
2.专业笔试(专业知识测试)科目为《统计学》,考试内容包括统计学的基础知识和方法,试卷分数为100分,考试时长为60分钟。
3.综合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,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、专业综合素质、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,每位考生测试时间20分钟,满分为100分。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一个题号,回答该题号对应的2个问题,辅助以互动。
4.英语能力测试包括口语和听力两个单元,测试时长10分钟,满分为100分,听力和口语能力分别打分,其中听力满分60分,口语能力满分40分。
四、复试成绩计算及待录取要求
1.复试成绩 =专业笔试成绩×30% +英语听力口语成绩× 30% +综合能力测试成绩×40% 。
2.考生总成绩 = 初试成绩 ÷ 5 × 60% +复试成绩 × 40%。
3.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。
4.复试科目中任何科目或单元缺考、白卷的考生,不予待录取。
5.同等学力加试任何一科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。
6.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7.在复试中存在违反考试纪律、作弊等行为者不予待录取。
8.在以往国家考试中存在违规、舞弊记录的考生,视情节严重程度,我校有权不予待录取。
9.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学院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,视为放弃复试,不为其再次组织复试,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待录取。
五、复试工作时间安排
1.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
时间 |
内容 |
地点 |
备注 |
3月30日 |
9:00—9:40 |
复试考生资格初审,签订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 |
龙子湖校区教学科研楼A座826 |
资格初审合格考生方可进行后续复试工作 |
10:00—11:00 |
专业笔试 |
龙子湖校区教学科研楼B座112 |
可以使用无存储功能的电子计算器 |
14:00—20:00 |
综合能力测试 |
龙子湖校区教学科研楼A座810、812、822、8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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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31日 |
8:30--18:00 |
英语能力测试 |
龙子湖校区教学科研楼A座810、8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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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调剂考生复试
国家调剂平台开放后,按学校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另行确定。
六、考生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清单
所有考生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正反两面)、初试准考证原件,提交加盖档案或人事管理部公章的政审表。除以上材料外,各类考生须提供并提交以下材料:
(1)应届本科生: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(纸质版,有效期内)、本科阶段成绩单(复印件)、在校生证明(纸质版)或学生证(原件,学生信息页及注册页复印件)。其中学生证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。
(2)非应届本科生:毕业证、学位证(原件及复印件,自考本科已取得毕业证者无学位证),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纸质版,有效期内)及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(纸质版,有效期内),2000年以前毕业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高等学历认证报告(纸质版,可在学信网验证)。其中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。
(3)自考本科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:专科阶段学历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)、自考办开具的自考生成绩单(纸质版)。其中学历证书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。
(4)专科生:专科阶段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(原件及复印件)、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纸质版,有效期内)、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(纸质版,有效期内)。其中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。
(5)专项计划:我校仅接受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。该计划考生除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交以上四点要求的材料外,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(复印件,加盖管理部门公章)和退出现役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。其中退出现役证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。
各位考生携带上述资格审查材料于3月30日9:00-9:40在教学科研楼A座826室进行线下资格审核。为保证资格审查工作顺利开展,以上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按上述顺序形成一个pdf文档,并以“姓名+手机号.pdf”命名文件名,于3月29日14:00前发送至邮箱hncdtjfs@126.com,邮件主题为“姓名+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资格审查材料”。
七、复试其他事宜
1.本安排未尽事宜,按国家现行法律、法规、政策执行。本方案中的条款如与国家政策不一致时,按国家政策执行。
2.院联系及监督方式
联系及监督电话:0371-86159307
邮箱:hncdtjfs@126.com
(审核:刘方 编审:郭粹 签审:孙海平)